Public Rental Bicycle Machi-nori

利用规章

第9章 個人信息

第30條(個人信息的利用目的)

1.本公司在下述目的範圍內利用伴隨辦理本規約規定的申請手續、利用合同或個別合同成立、變更註冊信息以及其他業務實施而取得的利用者個人信息。

(1)關於本公司的業務,在利用者提出申請和本公司同意利用等之際,為了進行正確的判斷或應對。
(2)在本公司的業務經營方面,在為管理公共租賃自行車系統而需要與利用者聯繫或確認本人之際,為了進行正確的判斷或應對。
(3)關於與利用者之間簽定的合同,為了本公司妥善管理該合同。並且即使在合同結束後,為了應對照會及根據法令等妥善地進行必要的管理。
(4)為了通知本公司經營的服務、商品、各種活動及宣傳等。
(5)為了本公司受企業委託,通知委託企業經營的商品、服務、各種活動及宣傳等。
(6)為了以策劃、開發服務或商品、提高顧客滿意度為目的而進行分析。
(7)編制本公司在營運或者經營方面所需的統計資料等,為了進行各種管理及分析。

2.本公司將公共租賃自行車系統的營運管理業務委託於第三方時,在採取保護個人信息的措施後,將根據第1款取得的個人信息託管於該業務委託對象。

3.利用者可以要求本公司開示關於自己的個人信息,在查明本公司擁有的個人信息不正確或者有錯誤時,本公司會立即進行修正或者刪除。

4.本公司在以下範圍內共同利用利用者的個人信息。

[Item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jointly used]

Information such as the name, address, telephone number, mail address, etc. of the user.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situation of use of the Cycle Ports and public bicycles, etc.

〔共同利用的個人數據的項目〕

利用者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信息。

關於利用自行車存放處及公用自行車的情況的信息。

〔共同利用者的範圍〕

株式會社PEDAL

〔共同利用者的利用目的〕

第30條第1款規定的事項

〔關於個人信息管理負有責任者〕

株式會社日本海Consultant